11月起,CNAS标识使用等要求有新变化

2020-10-22 20:01:45




关于发布CNAS-R01:2020《认可标

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及其

实施安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组织修订了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经批准,现予发布。文件的实施安排如下:
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于2020年10月20日发布,11月1日实施。2020年11月1日起 CNAS-R01:2019《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废止。
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可在CNAS网站“认可规范”栏目下载。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

CNAS-R01:2020《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认可规范文件(CNAS-R01:2019与

CNAS-R01:2020)修订内容差异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