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和标准物质修正值或因子的运用

2020-09-27 11:29:17

校准和标准物质修正值或因子的运用    

 针对这个问题,先看一下准则的要求:

CNAS:CL01-2018 6.4.11如果校准和标准物质数据中包含参考 值或修正因子,实验室应确保该参考值和 修正因子得到适当的更新和应用,以满足规定要求。

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具体如何运用呢,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考虑:


1、以仪器设备的最大示值误差来评定

 测量仪器设备示值误差符合性评定就是评定仪器设备的示值

 ——是否在其最大允许误差范围内,

 ——或符合实验室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


 1若校准证书给出的评定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U95k=2时的U)与被评价仪器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MPE之比小于或等于1:3,即U ≤1/3 MPE时,则评定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U 对符合性评价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也就是说合格评价误判概率很小。此时,就可直接用校准证书提供的数据比较判定。

1)合格判据│△maxMPE

式中: │△max——被校仪器设备最大示值误差的绝对值;

         │MPE——被校仪器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只要被评价仪器设备的示值误差 在其最大允许误差限 内,即可判为合格

2)不合格判据│△maxMPE

如果被评价仪器设备的示值误差 超出其最大允许误差 限时,可判为不合格


2若校准证书评定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U95k=2时的U)与被评价测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MPE│的绝对值之比不满足小于或等于1:3的要求时,即:U 1/3MPE│,则必须考虑示值误差的测量不确定度对符合 性评定的影响。对于在此情况下的校准证书必须 遵循以下的判据。

(1)合格判据:

当被评定测量仪器示值误差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其最大允许误差的 绝对值MPE│与示值误差的扩展不确定度U 之差时,可判为合格,即:│△max+U≤│MPE

(2)不合格判据:

被评价测量仪器示值误差MPE│的绝对值大于其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与示值误差的扩展不确定度U之差时,可判为不合格,即:│△max+U>│M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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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该仪器设备处于不符合要求状态。但该仪器设备是可以加修正值使用的,只要其修正值的不确定度不超过该仪器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或实验室的预期使用要求(YSY),就可以通过加修正值使用,并判定该仪器设备符合要求。

判定依据:U≤│MPE│或│YSY

必须加上修正值,或校准曲线上的给出值;

例:某恒温干燥箱,计量部门的校准证书上出具的数据:当设定值为100℃时,实测值为99℃,U=0.3,k=2;而实验室在使用100℃时的预期使用要求中温度偏差为:±0.8℃,试对此校准证书进行评价。若评价结果不符合要求,你能采用何种方法使该恒温干燥箱使用在100℃时仍符合预期使用要求?

由此可见。上述数据符合│△max+U>│MPE│, 即1+0.3=1.30.8()——该恒温干燥箱不符合要求 !但可采用加修正值使用,即把设定值为101℃,就可使该恒温干燥箱使用在100℃时仍符合预期使用要求;因为:UYSY


3、评价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上述所有公式中仪器设备的最大允许误差(MPE),也可 以是实验室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YSY);

2)公式中的max U MPE,当有的以绝对形式表示,有 的以相对形式表示,在评价之前,应预先都要统一变换为两 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才可由各公式来作评价判定。

3)仪器设备本身的技术要求并非就是唯一的评价依据,如 仪器设备准确度等级是“高配”的,评价时虽不能满足仪器本身的技术指标要求,但能够满足被校准参数对规范、标准或实验室预期使用的计量要求,此时,仍可判为符合要求,不过应粘贴“准用”标识。